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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變拖企業(yè)無奈停產

作者:中國青年報 雷宇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4年04月01日 收藏

低速載貨汽車還是拖拉機 牌照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稅務部門的系統(tǒng)升級后,富億牌拖拉機這個在湖北省銷售多年、頗受農戶喜愛的農機產品,被迫陷入了停產的窘境。

  從2013年起,由于稅務部門的征稅系統(tǒng)發(fā)生變化,富億牌拖拉機用戶無法到湖北省內的稅務部門繳納車輛購置稅,而沒有車輛購置稅繳納憑證,當地農機監(jiān)理站也就無法為用戶辦理牌照。

  在湖北省襄陽的宜城市,湖北富億農業(yè)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稱富億農機)的總經理黃才剛多方奔走了大半年,沒有接到正式停產的通知,也看不到復產的希望。

圖文:湖北富億牌拖拉機無奈停產

拖拉機上不了牌照,農戶揪心“兩萬元買堆廢鐵”

  2009年3月,富億農機公司通過地方招商引資落戶宜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上億元。經營范圍包括裝載機、挖掘機、多功能拖拉機的生產和銷售。當年5月,旗下產品“富億牌小型多功能拖拉機”(下稱”富億牌拖拉機”)得到湖北省領導批示支持,隨后通過了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鑒定,獲得了《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并被納入湖北省農機管理范圍和湖北省購機補貼目錄,獲批在湖北省各縣市銷售。

  由于價格便宜、安全系數較三輪車高等原因,小型多功能拖拉機深受農戶,特別是山區(qū)農戶的歡迎。企業(yè)的銷售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3年的5年間,富億牌拖拉機銷售總臺數1606臺。2012年,富億農機公司還被評為“襄陽市百強企業(yè)”。

  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在2013年發(fā)生了急轉直下的變化。富億農機的總經理黃才剛介紹說,2013年8月起,公司陸續(xù)接到經銷商反映,購機農戶因無法繳納車輛購置稅辦不了拖拉機牌照,紛紛提出退貨要求。不得已,公司董事會經討論作出停產決定。

  襄陽市谷城縣盛康鎮(zhèn)農戶江立義是富億牌拖拉機眾多用戶之一。“花兩萬多元,上不了路,放在家里就是一堆廢鐵。”面對記者,江立義一肚子苦水。

  2013年12月11日,江立義買了一臺富億牌拖拉機,可直到現在,牌照還辦不下來。

  今年2月25日,江立義開著這臺拖拉機在門前的縣道上行駛時,被當地交警扣下,還收到一紙2200元的罰單,無奈之下,后來只好掏錢取車。

  富億牌拖拉機谷城經銷商王起說,他從2013年年初開始代理富億牌拖拉機,他的購機客戶中,像江立義這樣上不了牌照的有10多名。

  “牌照一天不能上,我的日子就一天不得安寧。”王起有些后悔代理了這個品牌的拖拉機。有時10多名客戶來到他的店里要求給說法,他只好到處躲。

  宜城市“流水”牌西瓜行銷湖南、江西等地。**近一段時間,流水鎮(zhèn)購機戶鄭傳林找到了富億農機公司,咨詢何時能辦好牌照。

  鄭傳林說,西瓜銷售季節(jié)到了,希望牌照早點辦好,可以把西瓜拖出去賣。“這車子有駕駛室,擋風擋雨,適合山村公路,比其他拖拉機好,價格也不貴。”

  宜城市小河鎮(zhèn)農戶王玉階開拖拉機30多年,從來沒有聽說過拖拉機還要上稅,但現在剛買了幾個月車的他面臨的尷尬則是,“想交購置稅的錢都沒人收”。

  更讓王玉階不安的是,“沒有上戶就是黑戶,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沒有責任也是我們的責任了”。

  黃才剛稱,現在各縣市的經銷商都在不停地給公司反映農戶討說法的情況。據他掌握的**新情況,目前,已銷售到農機戶卻未能上牌的有127臺,大多數農機戶要求退機。

拖拉機歸農機部門管理,沒有在工信部門備案

  3月下旬,記者來到宜城市宜城經濟開發(fā)區(qū)。這里聚集了多家工廠,開發(fā)區(qū)內機器轟鳴,一片熱火朝天的生產場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宋玉二路上占地數百畝的“湖北富億農業(yè)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卻異常冷清,大部分辦公室關閉,只有管理、銷售售后等少數幾個部門的辦公室留有人值守。辦公樓一旁的3個車間的卷閘門上,可見泛黃的封條。

  生產部經理周鋼是幾個留守人員之一,他撕開一張封條,帶領記者進入一個近1000平方米的車間。30多米長的裝飾生產線上擺放著各種散件,一側,整齊擺放著10多輛快要裝好準備出廠的整車。

  周鋼稱,停產前,3個拖拉機車間共有40余名一線工人做工,每月的拖拉機產量有50臺至80臺。停產后,工人都回家待崗,產品出現積壓。黃才剛稱,停產至今,公司損失已超過千萬元。

  賣了近5年拖拉機,一直都很順利,為何突然無法辦牌照上路了呢?

  宜城市國稅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此前,征稅企業(yè)的信息都是工作人員用手敲進電腦,在車輛購置稅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繳存。去年8月,車輛購置稅管理系統(tǒng)升級,產品合格證上的信息改由掃描二維碼獲得。

  該局出具的《關于湖北富億農業(yè)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富億牌多功能變形拖拉機不能辦理車購稅情況的說明》稱,富億拖拉機因為是拖拉機系列,未能在工信部備案,合格證上沒有識別的二維碼,無法掃描進行車輛購置稅管理系統(tǒng)。

  隨后,記者又來到谷城縣農機監(jiān)理站,一名王姓工作人員稱,去年以前都能正常辦理登記上牌,“我們是按照省里的規(guī)定,有購置稅發(fā)票的才給辦”。

  事實上,上述兩個部門的說法都有各自的文件依據。

  谷城縣農機監(jiān)理站依據的文件是,湖北省農業(yè)廳于2009年7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鄂農函[2009]236號)。該文件第四條規(guī)定,“在辦理多功能拖拉機注冊登記工作時,必須對交強險和車輛購置稅繳納憑證進行審驗;凡無交強險和車輛購置稅或免稅憑證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

  谷城縣國稅局依據的文件是,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出臺2013年的第36號公告。該公告要求,自去年8月1日起,稅務總局決定將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tǒng)有關數據導入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系統(tǒng),并上傳稅務總局。升級后的系統(tǒng)只需掃描納稅產品合格證上的二維碼,就可自動掃出信息完成車購稅的征繳。

  根據此公告,包括湖北在內的各地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tǒng)均進行了升級。

  正是因為上述兩個文件共存,富億牌拖拉機納入省農機部門管理,未能在工信部備案,合格證上沒有二維碼,無法掃描進入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tǒng),稅務部門自然完成不了征繳工作,而用戶沒有車輛購置稅繳納憑證,當地農機監(jiān)理站也就不能為用戶辦理牌照。

多出來的拖拉機購置稅

  黃才剛說,當時停產也是權宜之計,希望借短暫停產的時間尋求解決的辦法。他多方打聽了解到,過去在湖南、四川等地,同類型拖拉機均無需繳納購置稅即可辦理牌照,但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文件后,這些地區(qū)的拖拉機也存在辦不了牌照的情況。

  宜城國稅局一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之前是參照低速載貨汽車的標準收費,國家稅務總局從未要求對拖拉機征繳購置稅,也無此類文件。”此前,富億牌拖拉機車購稅每臺超過1000元,都是農機戶承擔。按照1600臺的銷售量來算,富億牌拖拉機用戶繳了車購稅近200萬元。

  有專家介紹,事實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拖拉機的登記注冊由農機監(jiān)理機構實施。

  農業(yè)部據此制發(fā)了《拖拉機登記規(guī)定》,規(guī)定辦理注冊登記需要:拖拉機所有人信息;拖拉機的類型、型號信息、技術數據等資料,但這其中并沒有要求拖拉機登記時要交驗車購稅完稅憑證。

  3月25日,記者來到湖北省農機監(jiān)理總站了解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按此前省里的規(guī)定,富億牌拖拉機確實需要繳納購置稅,有沒有可能撤銷車購稅征繳,需申請農機、公安、稅務、財政等部門一起協調,目前已經向省政府遞交了報告。

  這位工作人員還稱,富億牌拖拉機機型被省里鑒定為多功能拖拉機,納入農機部門管理。

  對于經銷商和農戶的損失,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牌照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將和幾個部門協調考慮產品召回,“總的一點是不傷害農民的利益。”

  按國家相關法律,拖拉機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富億牌拖拉機既然被認定為拖拉機,當初,為何省里還要發(fā)布補充規(guī)定?

  上述湖北省農機監(jiān)理總站工作人員坦言,因富億牌拖拉機機型介于汽車與拖拉機之間,主要功能是運輸。當初引進時,省農業(yè)廳和省農機局出于安全監(jiān)管的考慮,決定補充發(fā)文,要求驗證購置稅憑證。

  “我主張不納稅。”湖北省農機監(jiān)理總站一位工作人員認為,稅務、農機出現問題需要協調規(guī)范管理,“過去國家也沒有明文規(guī)定納稅,今天環(huán)境變了,是不是干脆就不納稅了,直接參照拖拉機管理就行?”

征購置稅可以加強監(jiān)管?

  湖北省農機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在2004年道路交通法實施之后,檢察院多次找到農機監(jiān)管部門,要對這種機型不納稅的行為追究責任,“當時,十幾個縣農機站都被追責。”

  他還表示,此外,當初納入農機部門管理的時候,稅務部門的意見也要求納稅。

  有著十多年農機企業(yè)經營經驗的黃才剛對此表示理解。但他同時認為,一邊是湖北省經濟委員會鑒定認為“產品具有廣闊市場前景,建議盡快產業(yè)化”;一邊則是大半年時間產品無法正常銷售,讓人費解,企業(yè)到底何去何從,“對于政策的配套完善,政府應該協調各主管部門有個明確的說法”。

  《中國農機監(jiān)理雜志》一篇題為《拖拉機掛車不該征收“車購稅”》的研究文章也印證了湖北農機管理部門的困境。

  這篇文章稱,“2006年以來,農機監(jiān)理系統(tǒng)因車輛購置稅問題搞得沸沸揚揚。全國一些省的縣級農機監(jiān)理站紛紛被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察。車購稅案成了懸在農機監(jiān)理界同仁頭上一片揮之不去的陰影。”

  該文披露,目前一些地方的農機監(jiān)理機構因為車購稅案至今沒有“說法”而心有余悸,被迫在不情愿的情況下勉為其難,在拖拉機注冊登記時把拖拉機掛車車購稅完稅憑證作為前置條件。

  農機監(jiān)理人員在辦理拖拉機注冊登記時也面臨兩難處境:如果不把關,稅務部門要過問;如果把關,農機戶情緒激動,要求拿出相關文件依據。

  由此也衍生出一系列問題:

  拖拉機主到稅務機關繳納掛車車購稅時,征稅稅目上根本就沒有拖拉機掛車車購稅這一說法,因此進不了征稅軟件而無法操作。

  各地執(zhí)行標準不一。如在陜西一些地區(qū)采取“定稅制”,即不管拖拉機掛車購置價是多少,均以一輛為單位固定價格收?。灰恍┑胤絼t是按機主自報的購置價征稅。

  近年來由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拖拉機擁有量呈迅速增長的態(tài)勢,但很多農機戶因為不愿繳車購稅,干脆就不到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由此產生了大量的“黑車非駕”,農機安全生產因此埋下了隱患。

  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由于無法上牌,一些購機農戶只好偷偷開車上路,“看到交警就跑”。

  上述研究文章認為,多年來,中央一號文件把工作重點鎖定在農村,國家先后啟動了多項扶持政策,對農民購買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yè)機械給予補貼,目的就是要促進農機化發(fā)展,推進農業(yè)現代化進程,對拖拉機加收購置稅政策無疑與此相悖,“這是一個全國性的懸而未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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