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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關于開展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作者: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9年08月22日 收藏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按照《遼寧省農委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機〔2018〕90號)和《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遼農機〔2019〕140號)要求,為做好2019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現(xiàn)將2019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基本條件

  (一)投檔產品需在《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關于修訂遼寧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補充通知》(遼農辦機發(fā)〔2019〕411號)規(guī)定的2019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二)投檔產品需在“全國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平臺”)查詢驗證,證書狀態(tài)為“有效”且證書詳情頁包含技術規(guī)格信息,填報的“品目”應與公布的獲證產品“所屬品目”一致。

  (三)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通告的《2019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投檔產品》(詳見“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官網(wǎng)”→“遼寧農機化平臺”→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行政通知”)中的產品不需要再進行投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產品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shù)據(jù)庫的相關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guī)通報數(shù)據(jù)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

  3.國家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在遼寧省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

  5.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列明的不應投檔的其他情況。

  二、投檔工作要求

  (一)投檔進度

  2019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采取“電子投檔,隨投隨審,逐批通告”的辦法。即生產企業(yè)通過“http://td.sxwhkj.com/(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進行自主投檔(不需報送紙質材料),在本年度投檔時間內隨時投檔隨時進行形式審核,根據(jù)投檔情況分批次向社會通告投檔產品信息。

  第一批投檔結果已于2019年7月3日通告,通告產品是由《2018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結果公告》中導出的符合2019年度補貼范圍要求并經(jīng)投檔信息公示無異議的產品。

  第二批投檔結果擬于9月下旬通告,通告產品為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通告的《2018-2020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一批調整)》和《2018-2020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二批調整)》(詳見“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官網(wǎng)”→“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通知公告欄”)范圍內的產品,投檔產品信息匯總截止時間為8月30日。

  第三批投檔結果擬于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2018-2020年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三批調整)》通告后30個工作日內通告,通告產品為第二批投檔產品信息匯總截止后申報的所有品目的投檔產品信息。

  第三批投檔通告之后,根據(jù)新申報的產品情況增加投檔通告批次,**后一批投檔產品信息通告時間為11月底。

  (二)投檔流程

  1.企業(yè)申報

  (1)生產企業(yè)登錄投檔系統(tǒng)進行注冊。投檔系統(tǒng)提前抓取“鑒定平臺”獲證產品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fā)單位、證書編號、發(fā)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檢驗(認證、檢測)報告、機具大類、小類、品目、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技術規(guī)格等。

  (2)投檔機具主要信息來源于“鑒定平臺”,生產企業(yè)要進行必要的補充完善。

  (3)申報投檔產品。企業(yè)選擇獲證類別并填寫相應證書號,相關產品的證書信息和所屬品目自動生成,需選擇分檔并填寫相關投檔技術參數(shù)、銷售價格,鑒定(認證)證書、鑒定報告、產品照片(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包括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以及其他文件。

  2.形式審核

  (1)投檔信息是否完整。

  (2)上傳的文件是否齊全、照片是否清晰,企業(yè)承諾書是否簽字蓋章,證書、報告是否有效。

  (3)選擇分檔是否準確。

  (4)填寫的基本配置和參數(shù)是否準確、依據(jù)充分。

  (5)投檔產品信息完善且準確的,審核通過;投檔產品信息不完善或不準確的,注明問題,退回企業(yè)補充完善相關信息,重新審核;投檔產品不符合投檔要求的,注明原因,審核不通過。

  (6)分批次匯總形成《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公示稿)》,公示內容包含:機具的大類、小類、品目、檔次、企業(yè)名稱、機具名稱、機具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shù)、補貼額、鑒定(認證)證書編號、審核結果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農機生產企業(yè)對于公示的投檔機具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反饋意見,經(jīng)核實確屬審核結果有誤的,予以更正處理。根據(jù)公示結果形成《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表(通告稿)》向社會通告。

  3.查詢結果

  企業(yè)可隨時查詢投檔結果,數(shù)據(jù)對應狀態(tài)包括:

  (1)“待上報”??呻S意修改填報資料,如需上報,請選擇信息上報,進行上報操作。

  (2)“待修改”??筛鶕?jù)形式審核意見對相應內容作出修改,選擇修改后上報,進行上報操作。

  (3)“形式審核完畢”。為已通過的產品。

  (4)“不通過”。為不通過的產品。

  其他狀態(tài)均為形式審核中的狀態(tài),請耐心等待。

  (三)注意事項

  (1)投檔時間:2019年8月15日至11月20日。

  (2)企業(yè)應對填報信息認真審核,上傳的所有資料要求文字清晰、圖片清楚。

  (3)企業(yè)應對所填報的投檔參數(shù)信息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由于產品信息和材料不實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業(yè)承擔。

  四、聯(lián)系方式

  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農機產發(fā)處

  聯(lián)系人:馬偉王博

  聯(lián)系電話:024-23448700

  郵箱:lnsnjj@sina.com

  遼寧省農業(yè)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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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l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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