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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開展2020年第二批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農業(yè)機械鑒定站 本站發(fā)布時間:2020年08月19日 收藏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農業(yè)部、財政部《2018-2020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8〕13號)和云南省農業(yè)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農機〔2018〕3號)要求,為做好2020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與資質要求

  (一)投檔產品范圍

  投檔產品范圍和分檔須在《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表》(見附件1)內。

  (二)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

  1.獲得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推廣鑒定信息已在“全國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fā)布。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fā)布。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信息已在“鑒定信息平臺”公開發(fā)布。

  (三)需要重新投檔的產品

  1.2019年已進入“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2018-2020)”,且推廣鑒定證書、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在有效期內,同時不在《2020年不需要重新投檔的產品品目表(僅針對2019年已投檔通過產品)》(見附件2)內的產品,需重新投檔。

  2.證書有效期到期并已換證的產品,需重新投檔。

  (四)無需重復投檔的產品

  云南省2020年第一批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自主投檔通過評審并已導入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的產品無需重復投檔。

  (五)不得投檔的產品

  1.以柴油機為動力的產品需符合《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實施國家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號)要求。裝配低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機的產品不得投檔。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yè)人員及產品不得投檔。

  3.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guī)通報數據庫且尚未恢復或已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不得投檔。

  4.國家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不得投檔。

   二、投檔方式與要求

  (一)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遵循生產企業(yè)自愿原則,采用自主投檔的方式,通過登錄網址:http://39.130.175.42:2018/,點擊投檔平臺按鈕,進行注冊,獲得登錄權限后,按照《農機購置補貼自主投檔平臺企業(yè)用戶推薦步驟》(見附件3)自主投檔,所有上傳材料必須為原件掃描件。不接受紙質材料的報送。

  (二)果蔬烘干機品目的投檔須單獨填寫《果蔬烘干機使用材料承諾》(見附件4)并上傳到自主投檔平臺中配置參數證明文件中。

  三、投檔時間

  自2020年8月18日開始投檔,投檔平臺常年開放,我站將視投檔情況,在本年度內分批次集中對投檔產品開展形式審核。

  四、相關要求

   1.所填報的信息要真實、準確、合規(guī),企業(yè)對所填報的信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需出具《2020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yè)承諾書》(見附件5)(以下簡稱承諾書),承諾書需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yè)公章,原件彩色掃描,通過網上投檔平臺上傳。

  2.所填報的投檔產品技術參數、配置、材質、安裝等須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測報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廣鑒定證書信息要真實、有效(如檢測結果中未涉及的投檔參數,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說明),若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導致產品無法正常投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投檔企業(yè)自行承擔。

  3.功率和發(fā)動機信息填報要求:配套有發(fā)動機(含柴油機、汽油機、電動機)的產品,必須填報功率及發(fā)動機信息。功率單位為kW,企業(yè)僅填寫功率數值;牽引式、懸掛式產品不填功率及發(fā)動機信息;如配套有多個發(fā)動機的產品,功率填報配套的所有發(fā)動機功率之和;可以選配多個發(fā)動機的產品(以鑒定報告或檢測報告為準),功率只填報配套發(fā)動機的**小功率。發(fā)動機信息填報內容包括:發(fā)動機型號、功率、發(fā)動機生產廠家和排放標準(電動機不填排放標準)。

  4.企業(yè)所填報的投檔產品銷售價格應是上年度銷售的**低真實價格,對照《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表》,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對補貼比例高于50%的產品需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省級或市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報告。

  5.如配置參數、推廣鑒定證書及涉及產品歸檔的其他信息發(fā)生變化的,要在銷售前以書面形式告知我站。

  6.嚴格執(zhí)行2015版農業(yè)機械分類行業(yè)標準,所填報的品目信息要與推廣鑒定部門公布的品目歸屬意見一致。

  7.按照“農機購置補貼自主投檔平臺企業(yè)用戶推薦步驟”要求使用自主投檔平臺,如因企業(yè)原因造成產品不能投檔或被投入錯誤檔次,所造成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yè)承擔全部責任。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蔡仲明

  聯系電話:0871-63647899

  附件:1.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0年調整表

  2.2020年不需要重新投檔的產品品目表(僅針對2019年已投檔通過產品)

  3.農機購置補貼自主投檔平臺企業(yè)用戶推薦步驟

  4.果蔬烘干機使用材料承諾

  5.2020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yè)承諾書

下載

  云南省農業(yè)機械鑒定站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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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gjbt.y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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